福建省麻风病防治的历史回眸
刘 影
麻风病有着肆虐人类长达五千年的历史,“中国、印度、埃及以及美索不达米亚是人类四大文明发源地,在这些地方,麻风与人类的文明史是共存的”[1]。患了麻风病是极为不幸之事,“历尽人间痛苦总不若身患麻风之甚……均是人也,不幸而罹斯恶疾,失知觉,落肢指,呻吟床底待毙奄奄,内羞伍于家庭,外惭形于社会,求生绝望,求死无从,人生至此,天道宁论,而当我人面对病人,洞悉其身心所受之疾苦,则不禁为之恻然心伤,黯然涕下矣”[2]。
一、麻风病简介
麻风(leprosy),又称汉森病(Hansen's disease)[3],它是由麻风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接触性的传染病。1989年施行、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麻风病列为丙类传染病,[4]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是指具较低传染性的疾病。麻风病,又作麻疯病、痳疯病、大麻风等,即所谓的癞病。英文Leprosy,专指麻风,是世界卫生组织所用的术语。
麻风为世界三大慢性传染病之一。印度、埃及和中国被认为是世界麻风三大疫源地。麻风虽然流行了几千年之久,但因长期病因不明,故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因麻风是一种比较不易辨识、症状也较为复杂的疾病,所以中国古书上所记述的有关麻风的疾病,也有可能并不都是麻风。19世纪末英国皇家医师院《麻风报告》中就有指出:这个国家(指中国)很松散地使用麻风一词……中国人声称可以辨别三十六种麻风,却把麻风与苔癣、牛皮癣、疥癣等皮肤病互为一谈。[5]即便如此,麻风病在中国流毒之广之大仍是确凿的事实。
近代以来,麻风在中国依然肆意猖獗,中国人甚至被污名为通过移民将麻风传播至全世界的危险种族。“然而我国麻风蔓延之广,甲于全球,此乃不可掩之事实。当我南游闽粤时,目睹染此恶疾者,奚止数千人。其动人怜悯,余生得未曾见。或沉疴不起幽锢终身,或辗转道途流为乞丐,人间地狱实于此见之。际此中国扰攘之秋,军阀横行,政府破产,人心险恶,习于自私自利”[6]。
历史上的宗教、礼法和法规都极端歧视麻风患者,并做过诸多的限制和规定。因而人类与麻风的较量,是与人类对该病的认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着极其痛苦而漫长的历史过程。1873年,挪威学者汉森(1841—1912)发现了麻风的病原体,证实了麻风病乃是起源于麻风杆菌的传染疾病,从科学实证的结果中,清楚交代了此病的致病原因,也揭开了此病的神秘面纱。但直至1931年,在马尼拉举行的国际麻风会议上,此病原体才被命名为麻风分枝杆菌。
麻风分枝杆菌致病力不强,多数健康人对其有抵抗力,故受染者多而发病者少。麻风分枝杆菌为细胞内寄生菌,故其发病更多与细胞免疫有关。换言之,麻风患者的细胞免疫常有不同程度的缺陷。另外,机体的免疫状态和组织相容性抗原特点,直接与麻风受染后是否发病和发病的类型有关。
二、建国前福建省麻风病防治情况
麻风在中国有数千年的流行历史,而福建这个东南沿海的重要省域,它依山面海,地处亚热带,气候常年温暖湿润,有利于麻风菌的生长,曾经是麻风病的高发区之一,福州方言称麻风病为“孤老”病,[7]这在近代中国唯一以救济麻风为宗旨的慈善组织——中华麻风救济会主办的近代中国第一份专门介绍麻风的期刊《麻风季刊》中有诸多记载,例如:“在中国麻风病蔓延最盛之广东、福建两省各大城市中组织麻风救济分会。”[8] 福建省的病况与广东省相仿佛,每县都有,但确实的数目也无从知道。[9]大概全国麻风人的总数,南部三省——广东、广西、福建——要占三分之二,其余中部各省占其一小部分,北部比较少些。[10]“据泰西医界之调查,全世界有二百万麻风病人,吾中华民国不幸而占其半,尤以闽粤湘鲁诸省为尤烈。”[11]
解放前麻风病人流逝、沿街乞讨
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虽与自然环境相关,但并非一种单纯的致病微生物和宿主之间互动的生物病理现象,它还与众多的社会因素有关。[12]从理论上讲,公共卫生建设导源于传染病的防治,其因在于传染病的防治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13]
民国初年,福建为北洋军阀所割据,战乱频繁,疫病流行。行政当局对卫生设施无所建树,多是依靠民间、教会在城镇设立麻风收容所(称养济院、孤癞院等)。[14]当时已有人认识到“本省过去卫生建设较少”[15],连国民政府也承认“在过去政治未上轨道时期,一切卫生设施,均付厥如更无防疫工作可言”[16],“福建之麻风,现则分布全省,几无县无之”[17]。政府给养甚微,麻风病人生活无靠,流落街头,行乞度日,而整个社会对麻风患者的态度可以概括为“冷漠与歧视”,“对于麻风患者,尚未严密隔离,任其自由居住,致传播更易”[18],多数患者得不到治疗,肢残容毁,衣食无着,被迫流离失所,沦落街头乡村,求乞度日,致使麻风在不少地方蔓延,造成人们对麻风患者的恐惧、歧视和迫害。
各地热心麻风防治事业的人士也在创办麻风院,收容麻风病人。1925年1月,上海创办的中华麻风救济会,时任福建省省长萨镇冰为名誉副会长。福建省受该会接济的有闽侯、南平、莆田、仙游、古田等地麻风院。1938年,福建省卫生试验所调查发现,闽侯、莆田、晋江、云霄、南靖、厦门等13个县、市系麻风流行地区。1940—1944年全省抽查31万余名壮丁中,患麻风者占受检总数的0.4%。[19]1942年,福州《中央日报》登载:“榕市近日各街巷,时见麻风病者,沿街挨户求乞……”虽敦促当局妥善安置,也不见诸于行动。
随着基督教的传入,麻风救济事业有所兴起,在福建省的机构主要有三个:英国伦敦万国麻风救济会、美国纽约麻风救济会和中华麻风救济会。救济方式为设立麻风诊疗机构、提供经费、赠送药品、派遣医务人员等,全省受接济的有福州、南平、莆田、古田等地。
民国时期的麻风院(包括麻风疗养院、养济院等),多数也是只收不治,少数地方派个别专职或兼职西医人员定期对病人进行诊治。至1949年,全省共有9所麻风院,收容床位450张,专职工作人员仅5人。[20]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省麻风病防治事业,“因不明了之处尚多,尚未能作到通盘之计划”[21],再加上当时的医生为数甚少,大量麻风患者的存在已形成较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对麻风病的防治较为简单,更没有系统而有规模的防治措施。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政府对麻风病的防治没有负起责任,几乎是听之任之。“铲除福建麻风最简捷之法当以广设诊所于此症蔓延最烈之区,惟事先必须有精密之调查方可实行此事,若赖省政府之办理,不知将在何年何月?”[22]因而,当时麻风救济的总体状况可以用“低迷”来形容。
三、建国后福建省麻风病防治情况
福建省属于全国麻风病流行较重的省份之一。建国初期,福建省麻风病人数在全国居第二位。病人遍布全省,尤以闽南沿海一带交通方便、人口稠密、气候潮湿的地区为甚,山区则相对较少。后来我国逐渐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适应当时历史条件的公共卫生体系,福建省的公共卫生及其麻风救济工作也进入了崭新历程。概而言之,福建省麻风防治工作,在1949—1981年期间处于麻风控制阶段,1981之后则是麻风基本消灭阶段。
(一)制订麻风病防治措施
建国初期,福建省根据中央卫生部对卫生工作的“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四大方针,结合文教部门“整顿巩固、提高质量、重点发展、稳步前进”的总方针,并结合福建地域特色,制定了福建省麻风防治措施,推动麻风防治工作逐步发展。
1951年,党和人民政府关心麻风病人,接收了教会办的麻风协会,成立了福建省麻风防治所作为全省业务技术指导机构,同时前后接办了各市县麻风院九所(行政上直属市卫生局或县卫生科领导),逐步加以整顿,充实了医务和行政人员,增加了医疗设备,逐步地建立了各基层防治机构。至1963年,随着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福建省新建了麻风村25所,加上原有麻风病院11所,共收容病人6165人,治愈麻风患者3697人,在防止麻风病的蔓延、保护人民健康、支援生产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1976年下发的文件[23]统计显示,福建省龙溪、晋江、莆田地区的沿海县(市)麻风病较为严重。全省累计有麻风病人23912人(其中传染性病人占三分之一左右),已治愈病人12440人,现有病人6217人,收容住院治疗2143人,散在社会上的病人有4074人(其中传染性病人四百多人),正在动员收容住院治疗和给予普治。全省麻风病患病率显著下降,已从1959年的0.81%。下降为1975年的0.27%。
据1981年统计[24],福建全省累计发现麻风患者26313人,治愈17128人(其中门诊院外治愈9876人),除治愈和死亡等外,当时还有3594人。患病率从1959年的0.81%下降为0.14%,发病率从1958年的11.2/10万下降为0.8/10万,下降幅度在80%以上,基本上控制了麻风病的流行。1982年,为实现全国麻防会议提出的20世纪末在中国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福建省提出了关于麻风防治的建议,还制订了全省麻风防治规划,认真贯彻卫生部发布的《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条例》和《麻风病联合化疗(MDT试行方案)》等七个技术文件,开展麻风联合化疗试点。
1990年,福建省根据1989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麻风病被列为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建立全省麻风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1991年5月,第44次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全球在2000年消除作为公共卫生问题的麻风的决议。1993年8月,国家发布了“基本消灭麻风病考核验收办法”,对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指标定了新的标准:以县(市)为单位(分区的大、中城市,原则上亦可以市为单位;所辖人口≤50万的地、市,亦可以地、市为单位)达到:患病率≤0.01%〔人口在10万以下的县(市)允许有1名现症病人〕;近5年平均年发病率≤0.5/10万。
1998年,福建省以省为单位,实现了全省基本消灭麻风的标准。
2000年底,福建省实现了卫生部规定的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并通过了省级考核达标验收。基本消灭是麻风防治第一阶段的目标,要达到完全消灭的目标,还必须进一步巩固成果,继续努力下去。
之后,福建省又多次制定了不同年份的麻风防治规划,确定了麻风病防治规划目标,各地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卫生发展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建立了卫生、财政、民政、残联、红十字等部门协作机制。及时下发了《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CDC)每年制订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对各设区市、县(市、区)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设区市、县(市、区)召开相应工作会议和下发麻风防治工作文件等。
(二)建立省级和各地麻风病防治机构、防治队伍
建国后,福建省政府把麻风防治列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议程,积极开展综合防治工作,为更有效地开展工作,陆续成立了省级麻风防治机构和各地麻风防治机构。
解放前为麻风病人提供的破旧住房
1950年6月,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成立,这是福建省级麻风防治的专业机构,担负着全省麻风病性病防治的宣传、培训、临床、科研与技术指导等任务。1951年8月,省卫生厅经华东卫生部核准,成立了福建省麻风病防治所。1952年8月,省卫生厅根据华东区卫生部意见,决定在闽侯白沙镇汶溪村成立收治部队麻风病人的康复医院,占地面积78亩,并于1953年3月开始收治首批病人。1953年和1956年先后改名为第四康复医院、第六康复医院;1956年11月,省麻风病防治所与省第六康复医院合并,改名为福建省麻风防治院;1959年后扩大收容地方干部和享受公费医疗的工人,后期也收容来自全省各地、市县麻风防治院需要进行外科矫形、整形及截肢和疑难等病例;1957年11月,改称福建省白沙疗养院;1960年,成立省皮肤病研究所,在福州古屏路省卫生厅内办公,深入基层开展麻风病、性病、头的防治工作;1978年8月又改称福建省白沙防治院;1987年,在省卫生厅、省政府有关领导和卫生部麻风顾问马海德的关心与支持下,迁回福州市。之后该院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不断发展、壮大,且每年都会派出大批人员到基层进行麻风防治指导工作。
1972年,机构名称统一叫××县(市)麻风(或皮肤)病防治院[25]。198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要求“今后各地、市、县麻防机构,统称为‘皮肤病防治院’(简称皮防院)”[26]。1988年4月26日,福建省麻风防治协会(简称省麻协)正式成立,挂靠省皮肤病防治院办公。
随着麻风防治工作的逐步开展,培养专业人才是非常必要的。建国以来,福建麻风防治工作始终重视麻风队伍的建设,举办了专业培训班、专业提高班、专项短期培训班、皮肤性病学习班等各种类型的培训班,除此之外,还派出防治骨干参加全国和国外的培训和进修,保证了麻风防治专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提高。在麻风流行的乡、镇配备有兼职麻风防治医生,流行程度较低的地区由各级卫生防疫站承担,如此便形成了从省到地、县、乡较为完整的麻风防治垂直系统和基层防治网络,使各项防治措施得以系统的贯彻落实。
(三)开展调查,尽早发现麻风病人
1952年,在时任福建省麻风防治所所长张南医师的带领下,一行五人对福建省麻风病进行社会调查。因本次调查时间较仓促、人员缺乏、大多数县份只取其个别区域以及麻风病人的故意回避隐匿等情况,所以推算出来的数据与实际的情况可能相差较大,因此当时把调查数增加了二分之一,而统计出来的全省麻风病人数为14468人。[27]
1956年,在莆田、晋江、福清、南平、仙游、古田和建瓯等地开展麻风病社会调查。1958年元旦伊始,在省皮防院杜京廷副科长率领下,开始了麻风普查和线索调查的试点工作;4月初,调查组一行34人,组成省麻风调查小组,分赴晋江、龙溪、龙岩三专区,进行逐县、市协助当地开展麻风线索调查工作;6月,转向南平、福安专区和福州周围县市;9月底,全省完成66个县市的线索和厦门市的麻风普查任务。本次普查共发现全省有麻风病人11503人,其中传染性病人4005人。
1959年,在麻风病的重点流行区开展全省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是以省白沙疗养院调研科为主,分赴龙溪、海澄、南平、晋江、泉州、南安、惠安、莆田、仙游、平潭、沙县、闽侯、东山、漳浦和云霄等20个麻风较多的县市开展普查,对非麻风流行的区乡采取继续严密线索调查及旧病人复查随访工作,当年实际普查3516766人,复查已知原有患者5725人,新发现2389人,纠正了一批错诊病例,从而进一步摸清了麻风病人的流行和分布情况,并作出全省麻风流行学总结分析。
1964—1966年,省工作组分专区协助各县市继续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和重点普查工作,本次全省共发现新麻风病人4055人。1975—1978年,开展了以普查方式为主的麻风调查工作,受检对象近808万人,线索调查500余万人,本次全省新发现麻风病人2302人。完成了全面麻风病防治效果和流行趋势统计分析总结。经过多次大规模的普查和历年的线索调查、门诊调查、密切接触者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摸清了全省麻风病的流行情况,至1996年底,全省共发现28950名麻风病例。
进入21世纪之后,福建省继续加强麻风调查工作。各地开展“五查”工作情况,2000—2004年在福州的福清、平潭、连江,莆田的仙游,龙岩的上杭,厦门的同安,宁德的古田县和南平市坚持开展麻风的主动调查工作,在闽清、福清和连江县还开展对三峡移民人群的调查工作。2006年和2007年分别在福州、厦门、莆田、漳州和泉州等设区市的19个县(市、区)开展流动人口检查和消灭麻风运动,共调查100617人。此后,福建省还注重从皮肤科筛查疑似病人,进行排查确诊。
(四)大力宣传推进健康教育
由于一般群众甚至部分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的认识不足,缺乏这方面的必要常识,加上建国前的不良影响,社会上对麻风病的错误观点和歧视极其严重,要扭转以往的错误观点必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0世纪50年代中期建造的福州市麻风病院住院部
福建省对麻风病的宣传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印发各种宣传单、宣传画、防治问答小册子,省市电视台播放麻风专题,《福建日报》《福建经济日报》《福州晚报》及各地市报纸等刊登麻风防治动态、消息等稿件,解答群众询问的麻风防治的疑难问题、运用文艺形式开展宣传、通过国际麻风节广泛宣传。例如,从1958年起,全省陆续创办了《麻风病简报》《麻风病防治通讯》《快报》等,福州市麻风病防治院编印了《皮防通讯》、漳州市麻风病院编印了《皮防动态》等刊物,反映各地工作动态,介绍防治新技术。省皮肤病防治院从1977年起,定期编印《麻防通讯》《皮防通讯》向全省防疫部门和全国兄弟单位寄送。
进入21世纪后,继续通过麻风节活动深入开展以宣传麻风病知识和消除麻风歧视的健康教育工作,各地开展 “庆祝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座谈会、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慰问等活动。通过发放麻风知识宣传品,提高人们特别是医务人员对麻风的认识水平,福建省编印了《麻风病宣传挂图》,转发全国麻风防治知识宣传品,向全省各地发放麻风病宣传挂图、麻风病宣传台历、防治知识宣传小册子、自我护理小册子等。通过社会宣传,进一步减轻长期以来人们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心理,改变不正确的对待麻风病人的态度和现象等。
(五)妥善治疗减轻病人痛苦
麻风流行数千年,对麻风病的治疗方式经历了漫长的摸索与探索过程,而积极治疗麻风病人无疑是控制麻风传染、消灭麻风病的另一个主要环节。
福建省与全国一样,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主要以氨苯砜(DDS)单疗治疗病人。由于出现DDS耐药,曾试行中西医治疗,1982年开始试行联合化疗,1986年起实现防治策略的四个转变[28],即从单一药物治疗转变为联合化疗;从单纯治疗转变为治疗与康复医疗相结合;从隔离治疗为主转变为社会防治为主;从专业队伍的单独作战转变为动员社会力量协同作战。1987年起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联合化疗方案(MDT)。
2000—2004年间,及时向各地发放WHO提供的三联化疗药物,保证所有新发现病人多菌型二年和少菌型半年按照WHO推荐统一的方案治疗。2005年之后,对于新发现麻风病人的治疗是继续及时向各地发放WHO提供的三联化疗药物,保证所有新发现病人多菌型二年和少菌型全年按照WHO推荐统一的方案治疗。
(六)接轨国际加速麻风病防治进程
福建省在麻风防治工作中,不仅注重内部防治,也注意向外取经,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在麻风防治工作中加强了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了麻风防治工作的横向拓展,同时也推动了麻风防治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1984年以来,福建省有多批专家、学者、管理干部出国访问、考察、进修及参加国际麻风学术会议。同时,福建省也陆续接待国外来宾和麻风防治专家来闽考察麻风联合化疗,麻风试点终评,加强技术、项目合作等。此外,还加强麻风病防治的国际合作。例如,中英麻风康复合作项目中,福建省是我国与英国麻风协会合作的麻风康复八个试点省之一;与比利时达米恩基金会合作、在荷兰麻风救济会的资助下,在福清、平潭、南平和古田等地开展麻风康复项目等。
四、结语
自建国后,福建省经过多年的积极防治,使麻风病的流行显著降低而处于低流行和散发的状态,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但麻风病至今仍无法根除,因为根据目前研究仍认为人是麻风的惟一宿主和传染源,而麻风菌尚未能在体外培养,还没有预防麻风病的疫苗,也无适用于现场的实验诊断方法;适宜麻风杆菌生存的环境并未彻底改变,致病的微生物仍然存在,这需要公共卫生部门进一步强化和深化相关工作;且麻风作为一种慢性传染病,控制和消灭麻风病主要在发现病人和治疗病人的二级预防环节,而缺乏有效的一级预防措施;另外,仍不能排除有新发、复发病例和畸残加重的可能性,因此,距离彻底消灭麻风病仍有一段路程要走。
纵观历史,横看世界,彻底消灭麻风病始终都是一项解除人民群众疾苦的功德无量的事业,而这也正是中国共产党贯彻的为人民服务宗旨,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精神的具体体现。福建省作为麻风流行的多发省份,一旦放松防治警惕,仍存在引发公共卫生领域潜在威胁的可能。今后,仍需加强和重视,将麻风病防治工作更深程度地纳入公共卫生体系,通过对麻风病及其残疾和伤害的预防控制,进一步创造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健康。
(原载于《炎黄纵横》杂志2025年第2期,作者为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注:
[1]李文忠主编:《现代麻风病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2][6]邬志坚:《中国的麻风问题与本会今后之计划》,《麻风季刊》1927年第2期。
[3]中国麻风病防治协会:《中国麻风学学科史》,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年版,第1页。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2月版,第892页。
[5]Royal College of Physicians, “Report on Leprosy by the Royal College of Physicians, Prepared for Her Majesty’s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The British and Foreign Medico-chirurgical Review, Vol. 39, No.78, 1867, pp.360-375.
[7]福建省卫生厅编:《当代福建卫生》(1949-1986),1988年版,第12页。
[8]邬志坚:《闽粤游记》,《麻风季刊》 1927年第1期。
[9]傅乐仁:《中国麻风之调查》,《麻风季刊》1929年第1期。
[10]李俊昌:《中国的麻风问题》,《麻风季刊》1927年第3期,第5页。
[11]张国华:《中华麻风救济会之呼吁》,《麻风季刊》1927年第1期。
[12]张泰山:《民国时期的传染病与社会:以传染病防治与公共卫生建设为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58页。
[13]钟惠澜:《论中国急宜发展公共卫生》,《中国卫生杂志》1931年第22期。
[14]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福建省志·卫生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2页。
[15]陆涤环:《福建省卫生事业之展望》,《战时闽政概要》,第375页。
[16]《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福建省地方病之情形与防治》,《民政丛刊》,1939年,第1页。
[17][18]《福建省政府卫生处编·福建省地方病情形与防治》,《闽政丛刊》,1939年,第11页。
[19]福建省卫生志编纂委员会编:《福建省卫生志》,1989年,第207页。
[20]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福建省志·地方志》第七章“西医医疗”,中华书局1995年。
[21]福建省政府卫生处编:《福建省卫生建设经过》,《闽政丛刊》,1939年。
[22]施格耐:《铲除福建麻风之新计划》,《麻风季刊》1931年第1期,第44页。
[23]《批转省卫生局关于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报告》,福建省档案馆,222-9-104-66。
[24][26]《关于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和几点建议的报告》,福建省档案馆,136-25-513-71。
[25]《批发省卫生局〈关于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的通知》,福建省档案馆,222-4-109-15,36。
[27]《中央卫生调查组福建卫生调查——调查结论和分析》,福建省档案馆,171-1-15。
[28]江澄:《中国麻风防治50年回眸》,《中国麻风皮肤病杂志》1999年9月第15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