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7 23:57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石建平



回思推进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十项工作

 

石建平

 

 

2012年5月,组织上决定把我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调任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抓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文化产业需要以项目运作的办法来抓,因而省委决定从经济部门派一位同志到省宣主抓这项工作。

2012年5月到2016年9月,我在福建省委宣传部工作4年多的时间,任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分管“文”字头的处室,如文化改革处、文化产业处、文艺处、文明办。2016年10月调任福建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仍然在负责文化产业中文化厅所对应的工作。其时文化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正是方兴未艾之时,我先后在省委宣传部时任的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袁荣祥同志以及李书磊同志、高翔同志三任部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感悟了几位领导的风格魅力,接受了深刻教育,对宣传文化工作有了亲身经历和感悟体会,对文化产业发展做了一些探索。现在回想起来,在涉及我省文化产业工作的以下十个方面,尤其留下深刻而珍贵的回忆。

 

正确定位抓导向

我调入福建省委宣传部工作时,正是我国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兴盛的强劲节点,全国各地纷纷提出并采取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可以用风生水起、热火朝天来形容。在省发展改革委工作时,我分管过综合处、区域处、政策法规处、工业处等,对全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进行规划和项目梳理,负责“三维”(央企、民企、外企)项目统筹,特别是与央企项目对接,对工业项目的建设程序和市场情况是比较熟悉的。但初到省委宣传部,对于文化产业接触并不多,于是我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当时在宣传文化系统,文化以产业形态推进也是新生事物,大家既对文化产业充满兴趣,认真钻研,又感如何下手的困惑。长期以来,我国使用文化事业概念,由政府包揽事业项目,人员都是事业编制,避谈用市场机制推进文化建设,因而存在供给不足、活力不足、资金不足等诸多问题,发展文化产业是应时代之需才逐步提上议事日程的。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在研究制定我国“十五”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时,第一次在党的中央全会文件中使用文化产业概念,提出要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2002年,党的十六大在总结文化改革发展的基础上,鲜明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明确划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强调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要求“两手抓、两加强”,把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单独鲜明地提了出来,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2003年,中宣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课题调研,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角度,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文化产业定义,即: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回思推进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十项工作其时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写入我国重要文件和规划。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九大重点文化产业。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之一。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诸多重大问题。2012年2月,《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又根据实践发展需要,提出要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七大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四大新兴文化产业。

我国文化产业的源起脉络和工作机制大致就是这样。当时在中宣部成立了中央文改办,负责推进这项工作。其他省也开始效仿,建立机构抽调人员,形成了宣传部系统上下联动抓产业的格局。在这样的背景下,福建省委省政府也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后来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孙春兰同志多次强调要加快福建文化产业发展,还专门到福州等地的文化产业园区考察。2012年1月在省两会上,孙春兰同志参加了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专门去了文艺、新闻出版界委员联组,她强调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文化,像抓工业项目一样抓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产业规模,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着力打造全国重要文化产业基地,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孙春兰书记代表福建省委做的第九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力量,打造一批有规模的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集群,建设一批带动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一批有实力的龙头骨干文化企业。加大对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工艺美术等十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扩大文化消费,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金融等领域和产业融合发展,把福建建成全国重要的文化旅游中心。那几年,福建文化产业以两位数增幅增长,显现我省文化改革创新迎来了发展繁荣的春天。后来的省委书记尤权同志也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到要发展文化产业。在保持这种热情的同时,我还时刻提醒自己需要冷思考。文化产业与其他经济产业不一样,有其特殊性。如何抓文化产业,既要用经济的理念、项目运作方式推进,又要牢牢把握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特性,因此从一开始袁荣祥部长、李书磊部长、高翔部长等领导和省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这项工作时,都明确强调要把握文化产业的特殊性,特别是在历次的部务会上,我们都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此为指导思想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我们在工作中也注意落实这些要求,把牢文化产业发展方向。

在当时,文化产业发展是一个热词,但也出现了一些不良苗头。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讲文化建设不提文化产业,只提文化事业,只有党委政府办文化,没有社会力量办文化,文化企业和文化单位只讲社会效益,不讲经济效益,文化发展的活力严重不足。但随着文化市场的扩大,也存在另一种倾向,有的文化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存在唯发行量、点击率、销售额的现象。在每年举办两次的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培训班上,我们共同学习研讨文化产业双重特性,统一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同志们的认识。要求把握文化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的双重属性,产业是手段、文化是内涵,导向最关键,如果内容出现偏差,经济效益再好也不是我们想要的文化产业。因此,无论是对外开展文化贸易还是国内发展文化产业,都要坚持“文化例外”这个重要原则,正确处理好“两种属性”“两个效益”关系,固守导向底线、民生底线和文化安全底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8月19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论述,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强调文化体制改革无论怎么改,方向不能变,阵地不能丢。其时正是李书磊同志在福建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的时段,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立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8·19”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抓贯彻落实,在研究全省文化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时,对一些重要的评比标准和项目选取采取意识形态前置审核,对产业和项目内容加强审核把关,在制定我省文化产业政策,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工作时,坚持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特性,重视社会效益,确保文化产业导向不偏离。

 

加强联动抓机制

省宣传文化系统长期抓意识形态工作,对宣传文化领域业务形成了有效的系统联动上下共抓的工作机制,而当时的文化产业发展除了有季度文化产业分析会和地市轮流召开的年度文化产业会议,基本是空白。袁荣祥同志及常务副部长林辉同志都交代要建立工作机制,形成相关制度,带动系统上下联动共抓。省委宣传部设了一个处,有5个同志负责。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得到当时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因此花了很大工夫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上。

当时的管理体制是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文化产业形势分析、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文化外贸出口、产业融合对接(文化与科技、文化与旅游融合)、银政企合作等工作机制和联席会制度。当时省里提出了“310项目”工作推进机制,即每年推动十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十大文化企业建设和培育十个上市企业,我考虑到文化企业上市难,周期比较长,作为文化产业年度工作应有每年的工作进展和成果,便建议部务会将十大文化上市企业工作改为抓文化产业十大项目,部务会同意了我的意见,2013年后文化产业“310”行动计划将每年抓十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列入其中。

2012年5月18日刚到省委宣传部工作不久,我参加了在深圳召开的第九届文博会,这是由中宣部主导,中宣部、文旅部、商务部、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等主办,广东、深圳承办的全国性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在会上有各省市区及港澳台地区的展馆,每届深圳文博会中宣部还套开了一个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都会亲自参加这个会议。会上不仅要对全国文化改革发展进行工作定向和部署,还要评出全国的文化产业30强企业,由《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向社会公布。2012年5月评出的是2011年度全国文化产业30强企业,当时福建省没有一家入选,这对参加会议的我是一个很大的震动。我当时与厦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林起同志说,回去后看看厦门有没有有实力、有潜力的文化企业可重点培育,希望厦门培育推出一家申报,不至于我省是空白。回来后我们对全省文化企业进行摸底,对几家产值规模、营业额、利润、资产都有一定规模的大企业开展调研,分析潜力,重点培育,找准特色亮点,推动做大做强。当时我省文化企业出版、演艺、网络、影视等规模、资产都不大,而工艺美术是福建的强项,如华昌珠宝等企业做得不错,但中宣部在评选时认为要突出核心层文化企业,要注重有文化内涵的企业,因而华昌珠宝没有评上。2013年在深圳文博会上,我省文化艺术类企业,莆田集友艺术框业有限公司获评2012年度文化企业30强,文化科技型企业网龙网络控股有限公司,从2012年起连续3年(2013、2014、2015)获评文化企业30强。

为了加强系统力量,争取各级领导重视支持,当时我提出把文化改革发展工作列入各级政府效能考评体系,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双列入”工作机制,得到省委领导同意,尤权书记、袁荣祥部长都作出批示,省里将文化产业等有关指标列入各级省有关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后来延伸到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改办会同效能、组织人事部门积极推动,按照“双列入”的要求完善相关评价考核体系。省文改办开展督查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同时,省里组织研究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对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进行评价,每年公布各地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情况,形成你追我赶的态势。

我在省发改委时负责过经济形势分析、项目推进落实的季度督促协调机制工作,我将此机制移到文化产业工作调度中,建立了文化产业形势分析机制。省里每季度召开一次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分析会,各设区市也健全了相关形势分析机制。经过省委宣传部建议,省政府领导批示将各地文化产业纳入政府主要经济形势分析系列,把文化产业形势分析与现场工作会结合起来,与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情况点评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总结成效、查找不足、推广经验、交流学习的重要平台。我作为分管领导,当时参加了省政府的经济形势分析会,省委宣传部、文改办每季度调度一次“310”文化产业工作,将十个重点项目、十大重点园区、十大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召集起来集中会诊,了解进度,对存在问题在会上协调,我们请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等相关业务处负责人参加每季度调度会,这样做既了解情况,也请有关部门支持解决问题,实现“面对面”协调,“点对点”分析。这样形成文化产业重点工作有人抓,项目有人管的局面。并将这一机制推广到各设区市,发挥各级文改办的牵头作用,加强与统计、科技、旅游、外经贸以及重点产业牵头部门的联动协作,增强形势分析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与此同时注意落实目标责任制,对每项任务都明确责任主体、进度安排,对重点工作和关键问题列出时间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还注意建立健全文化产业考评督查机制,完善文化产业项目跟踪管理系统,对重点项目实行“周跟踪、月督查、季调度、半年通报”,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把握规律抓重点

发展文化产业涉及面广,重点应抓什么?这涉及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长期以来,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各有不同。联合国定义文化产业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英国称为“文化创意产业”,美国称为“版权产业”。

在发展初期,我国文化产业统计指标尚不健全。当时的形势是社会很热,有点“文化产业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味道。那几年文化产业很时兴,不少企业都来蹭这个热度,有的不是文化企业也来争取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要清楚哪些是文化企业,哪些不是文化企业。而如何评判文化产业发展的质效,如何考核文化产业就要有指标体系,特别是作为经济产业形态,支撑数据出不来,心中就无数、情况也不明。2004年,中宣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文化产业定义,即: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随着文化改革发展的深入,文化产业的内涵也不断丰富和调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发展九大重点文化产业,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把文化创意作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发展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七大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四大新兴文化产业。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2011年中宣部、国家统计局对2004年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进行修订,于2012年6月正式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三是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四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其中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构成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体,其他三个方面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补充。

当时调整2004年版文化产业的分类统计指标,也是中宣部和国家统计局协商的顶层设计,主要原因是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文化产业各领域发展分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许多文化生产活动很难区分是核心层还是外围层,因此为更科学准确地反映文化产业活动,体现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中宣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调整了分类体系。参照了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2009》,对2004版文化产业指标调整了类别结构,增加了与文化生产活动相关的创意、新业态、软件设计服务等内容和部分行业小类,使文化产业的分类体系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减少了不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活动类别。

有了文化产业的概念和指标体系,我们抓产业就有了方向和重点。当时我们提出了福建省发展文化产业要把握的四个重点:一是文化产业的精神属性特点。文化产业承载的是思想理念、审美情趣、价值选择,既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也具有一般产业属性,既离不开市场,又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当时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些企业一味追求发行量、收听收视率和票房收入,导致影视娱乐节目低俗化、庸俗化。针对这种情况中央出台了限娱令,对当时出现“明星跳水”等追求眼球刺激综艺节目的现象,《人民日报》专门发表文章批评。中央的思路和要求非常清楚,就是发展文化产业必须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选择支持项目和园区建设时充分考虑这一特点,重点支持正能量、主旋律的文化产品生产,如出版精品、优秀文化旅游演艺项目、优秀电视节目、健康的动漫游戏、工艺美术的文化创意等。二是文化产业的经济产业特点。产业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文化产业附着了经济的属性。我们坚持走产业发展路子,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抓文化产业。如现代服务业发展中,把文化创意服务业作为产业培育,支持了一批文化创意园区发展。其时影视产业是文化产业的热门领域。比如2012年我国共生产电视剧506部1.77万集,动画电视26万分钟,故事影片745部;出版各类报纸约500亿份,各类期刊约35亿册,是一个庞大产业群。我们根据福建的情况,将影视创作和电影制片厂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领域,支持福建电影制片厂建立福建影视文化创意园,支持了几部重要影视片的生产。三是文化产业的市场消费特点。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与市场紧密相连,当时我们分析了全省文化消费市场的情况和我省的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我国有巨大文化消费需求和市场,我国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福建超过7000美元,文化消费潜力大。但当时我国每年居民文化支出总量不到1万亿美元,而处于中等收入国家的居民文化支出总量有4万亿美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培育市场主体,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当时在每个设区市建设一个文化消费市场,鼓励文化产品市场集中销售。四是文化产业的项目带动特点。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项目的支撑,文化产业也同样需要通过项目来集聚要素、落实工作。其时我省除了每年突出抓文化产业的几个重点,提出了“310行动计划”(即每年建设1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培育10强文化企业、实施10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外,还根据年度工作,推出一批文化创意产业招商引资,滚动更新文化产业项目库,一直到现在这个推进机制都在持续。

 

培育品牌抓龙头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福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到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增幅约25%,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4%,实现了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目标,一些地市比重更高,如当时莆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达8%。各地抓住影响面广、带动力大、示范性强的领域,精心组织运作,努力培育和打造文化产业发展品牌。

要培育好品牌首先要明确对象。我们多次和统计局商量建立起福建省文化企业的分类名录库。2015年我们结合当时的经济普查,对全省文化企业进行摸底梳理,然后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和项目支持。一是做大做强骨干企业。福建省每年开展文化企业十强评选,推动企业上市融资,使骨干文化企业实力明显增强,支持四大省属文化集团在体制改革、推进产业发展、引领先进文化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注意研究骨干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潜力,在资金投入、项目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扶持,鼓励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打造一批主业突出、产业链条完备、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全力冲击全国30强。各地也重点扶持若干家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核心业务、开发新兴业态、延伸产业链,使之成为能够引领本地区本行业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二是扶持中小文化企业,使之做精做专。我们制定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等政策,加强专项资金扶持倾斜,推动中小文化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逆势而进。各地立足地方文化资源,推动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坚持“放手”与“扶持”相结合,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体。三是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省文改办分别与国开行、工行、中行、招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挂牌成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特别是针对文化产业软资产的特点,与福建省招行签订金融创新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试点金融创新产品服务中小文化企业,开发木艺通、仙作通等金融产品,有效缓解了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各地鼓励文化企业用好多层次投融资平台,用活金融政策,运用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工具直接融资。对适合上市的文化企业加强储备和培育,加快股份制改造、规范会计和审计流程,推动尽早上市融资。在每年组织的厦门海峡两岸文化交易博览会上,文化产业专门有一个展馆,展现全省“310”行动计划的实施成果,也组织了金融机构到会摆摊,解释文化金融政策,回应文化产业金融需求。

具体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三项重点项目。一是积极推进海峡出版发行集团股份制改制重组。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组建时只是初步完成了“事业转企业”的改制,未进一步实施股份制改造,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的经营活力未能完全迸发,内部资源重新优化配置的难度较大,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应对新媒介冲击的能力较弱。根据福建省政府关于深化出版行业改革的部署及海峡出版发行集团自身持续发展的需要,集团于2012年开始展开股份制改造前期工作,完成尽职调查,制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体改制重组方案》,拟以“新设方式”组建股份公司,将优质的出版发行资源整合重组进入一家集团新设立的公司,在条件成熟时,引进战略投资者。在股改实施过程中,将重点解决好产权关系、资产权属、人员安置、资本多元化、资源配置、发展战略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深化劳动、人事和薪酬“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创新绩效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集团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推动全省广电网络整合重组。为了进一步理顺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加快实现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全程全网、互联互通和数字化进程,2011年开始推动全省广电有线网络整合。这是一个难度较大的工作,要把全省各地包括县区的网络整合起来,按照总公司、分公司模式运转形成全省“一张网”。遇到了错综复杂的情况和问题,我们遵循“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存量保值、增量分成”原则,逐一对接谈判,整合全省广电网络资源,组建省广电网络集团。省、市、县各级政府委托本级广电部门或单位作为股东单位,各级股东单位将其与网络经营直接相关的资产、债权、债务一并划入集团。市、县(区)股权构成,依据按户入股原则,省级股权以省广电集团的东网大楼、省级传输干线网经评估后入股,不足部分以现金出资入股(达到相对控股比例)。集团设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集团在市、县(区)分别设立分公司,实行垂直管理,形成全省广电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和统一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整合与重组同步完成,当时省委宣传部文改办和省广电网络集团花了相当大精力推进网络整合,有的重点地区我们8次到现场沟通商量,经过不懈努力,全省“9+1”市级和80多个县市区完成了整合,成为全国整合最为彻底的省份之一。三是推进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开展对台合作。为进一步深化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与合作,促进海峡两岸出版产业的融合发展,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当时紧紧抓住国家在支持福建推进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机遇,与台湾最大的出版集团台湾城邦媒体控股集团于2012年合资成立海峡书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一期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海峡出版发行集团60%控股,城邦集团占40%股份。公司由两岸及港澳的股东代表组成董事会,决定公司发展方向以及总经理的聘任,董事会设董事席位5席,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占3席,城邦集团占1席,TOM集团(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号码2383,拥有城邦集团83%的股权。)占1席;公司设立之初即按照海外公司上市标准进行架构设计,一方面,在出版流程管控的基础上融合运用台湾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设立董监事会,严格预算管理等相关财务制度,构建标准化流程。另一方面,在内容出版特殊经营许可的政策指导下,严格按照新闻出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总编辑负责制、编辑出版三审三校制度、重大选题报备制度、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制度等,按出版相关要求予以内容生产、发布与传播,确保出版安全。公司作为大陆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集合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出版文化资本与内容资源的运营平台,通过两岸共同管理的方式,一方面积极开展产品运营、拓展文化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也积极寻求更进一步的项目孵化与融投资股权合作。目前移动互联网数字出版内容电子书加工平台已与中国移动、网易、阿里巴巴等电商企业、互联网视频企业、移动互联网电台开展合作,多渠道多介质多媒体形态输出两岸精品力作。以《好孕妈妈》《美丽中国》等全媒体重点项目为带动,多方面整合资本和资源,拓展“媒体+电商”等新的业务服务模式,培育品牌,具有一定影响,成为福建文化产业的一个特色。

 

五项目带动抓融合

推进实施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的文化产业项目,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从相关产业联动、文化资源开发、高新技术应用等入手,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

第一,通过梳理项目来加深融合。为了明确文化产业培育的重点,2015年我们组织了全省文化产业梳理工作,我们借鉴在省发改委产业梳理的方式,形成《福建省文化产业梳理报告》,分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工艺美术业、动漫游戏业、文化旅游与演艺业、创意设计与会展业六大重点文化产业进行梳理,对每一个产业的自身短板进行分析,提出发展对策,策划重点项目。特别是把经济部门抓项目工作的机制和办法引入抓文化产业,建立相互协调服务工作机制,明确分级管理,加强督促检查,逐一研究文化与项目的融合工作。对重点项目文改办直接推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分别就马尾中国船政文化城、海峡影视产业基地、新华文化超市连锁经营等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论证,督促落实十大重点项目参照十大重点园区的政策,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各个项目50万元~100万元资金给予支持。

第二,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2013年省里制订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宣传部和省旅发委联合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十大示范工程,重点建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文化旅游产品,当时提出要打造20个文化旅游景区,培育10家知名文化旅游企业,力争到2015年旅游收入超过2600亿元。加强特色文化资源挖掘,打造文化旅游精品路线和“海峡文化旅游”品牌,办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武夷山文化旅游节等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支持“马尾·中国船政文化”新城建设,提升“印象大红袍”等旅游演艺精品,推动厦门鼓浪屿、福州三坊七巷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第三,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当时制订了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了文化科技创新示范十大工程,建立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工程联席会议机制,在2015年有了1个园区基地入选国家级融合示范基地,有3家以上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企业的收入达50亿元。

抓文化产业要善于策划项目,福建文化资源丰富,但资源优势转化为项目优势存在问题,2013年11月我们立足福建省历史文化资源开展了项目策划和开发,提出并实施了“福建历史文化故事产业化系列开发项目”工作。我们先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建立了历史文化故事的素材和项目库,依托“福建历史文化故事素材库”,由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和文化产业牵头部门、各设区市宣传文化单位,组织相关力量围绕“影视”“出版”“工艺”“演艺”“动漫游戏”“文化旅游”“文学文艺精品”等七条开发路径,精心策划文艺产品创作生产及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项目,打造一批具有福建本土特色,具有市场价值的影视、出版、演艺等文化精品,推动福建省文化产品生产创作出新出奇,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以进一步宣传推介各地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提升福建文化的影响力、吸引力、感染力。具体策划了七个方面项目:出版物项目开发组织、电视节目项目开发、影视动漫项目开发、演艺娱乐项目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工艺美术品及衍生品开发、文学文艺精品开发。再由各项目牵头单位精心组织力量研究策划项目开发工作,并形成具体工作方案。省文改办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方案进行论证研究,建立了推进“福建历史文化故事产业化开发项目”工作机制,由省文改办会同各项目牵头单位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具体问题。各设区市宣传文化部门,参照省里做法,组织相关力量,依托本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策划开发项目,推动本地区的文化特色产业发展。对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文化集团策划出的综合效益预期好、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由省级和各设区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引导,推进项目实质性开发。

 

激发消费抓市场

抓产业必然育市场,激消费必须抓市场,当时福建省重视完善市场运作机制,成立了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福建文化艺术品经纪公司,研究制订加快培育文化市场的指导意见,探索以市场推动产业发展的创新之路。主要抓了三件事。

第一是发展连锁经营。设计了文化产业市场连锁经营的市场模式,支持了图书报刊、影视剧、动漫游戏、工艺品等产品市场建设,通过建立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促进构建贯通城乡、快捷高效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支持出版传媒集团与影剧院、电器城、商贸城等的合作,打造书城、影城、青少年活动城、文化休闲娱乐城、文化商贸城等“多城合一”的商业模式。协调各市、县(区)支持新华文化城连锁,福建演艺院线、万星影视文化城连锁,中兴影视院线建设,打造十多家全省性的现代网络营销公司。如打造新华文化城连锁项目,依托在各地的新华书店,由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统筹规划,将书店功能拓展为图书业务、文创商品销售、文化体验功能配套消费、文化培训等于一体,实现传统业态转型拓展以适应社会消费的需求。

第二是培育中介组织。研究制订培育发展文化市场中介机构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工艺美术品拍卖等中介机构,推动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海峡文化艺术品经纪公司规范发展,发挥已成立的中介公司的作用,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文化产业,促进福建文化产业“走出去”。争取设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推动文化领域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第三是拉动文化消费。研究制订“文化消费补贴计划”试点工作方案,在休闲旅游、演艺娱乐、体育健身等文化服务性消费领域推出一批试点项目,重点推出中低价位的舞台剧、综艺演出、音乐会、立体电影、文化体验游五大试点项目。推广福州永鸿演艺项目、宁德文艺惠民演出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运用市场机制探索文化惠民新途径,培育大众文化消费习惯。

 

深化改革抓创新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注重以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特别是针对当时文化体制存在的一些弊端,我们在推动产业发展过程中,注重从体制机制上研究问题,省委宣传部还专门成立了文化改革处和文化产业处,设两个处把两种职能、职责适当分开。

第一是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党委与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形成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工作机制,确保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文化内容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

这里要具体说一下2015年9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我们随即制定省里的贯彻意见。在制定《实施意见》过程中,注意把握如下几点;一是在企业组织架构设置上,国有文化企业强调要加强导向和内容管理,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切实履行内容导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从事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编辑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专门机构,负责内容把关;二是在国有资产监管要求上,国有文化企业要求建立由省级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三是在财税政策扶持上,中央提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2018年,按照相应规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和房产税等;同时经省政府批准,省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2020年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四是在考核评价标准上,强调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提出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考核权重占50%以上。并且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性质,将社会效益考核权重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社会公共文化平台建设、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中,形成对社会效益可量化,可核查要求。

按照《实施意见》,福建省抓了几项重点工作。如加快推动福建日报社组建报业传媒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股份制改造,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福建广电网络整合工作等。完善资产监管运营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几项改革试点任务铺开。比如在国有控股上市文化公司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在新闻出版传媒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等。拟参照中央《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提出福建省《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推动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比如,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中土地资源处置举措,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文化企业薪酬和业绩制度建设,国有文化企业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省属文化企业省管干部提名、考察与管理的办法等。

第二是推动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改革。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推动已转制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有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支持和推进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对重要国有传媒企业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实施省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机构管理运营机制改革,创新文化演艺单位经营管理机制,建立政企分离、事业产业协调发展的管理架构。

第三是健全坚持党管媒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整合新闻媒体资源,做强主流媒体,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瞄准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积极推进报网融合、台网融合,形成一体化发展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和传播体系,推动全媒体发展。支持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建设网上移动福建日报。探索解决新闻采编队伍双轨制问题,推动对新闻采编和产业经营活动建立不同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抓住要关键岗位和业务骨干,多层次分类别分步骤加以解决,增强新闻队伍的事业心、归属感、忠诚度。增强媒体社会责任,规范传播秩序,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省新闻道德委员会,负责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纪律的监督。建立健全行业自律长效机制。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整治网络环境,打击网络造谣,组织网络“扫黄打非”,加强网络舆论引导,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使互联网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这里要具体说一下当时对设立福建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考虑。2004年,省委批复组建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与福建日报社“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3年经省委编办批复撤销福建日报报业集团,2014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福建日报社确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过多年发展,其时形成具有12报12刊多个网站的立体化多媒体格局及下属70多个经济实体的较大型产业集群,总资产近31亿元。当时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保持年营收入近20亿元、年总利润过亿元的良好发展势头,已初步建成省属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整体实力基本处于全国中游水平。按照中办发〔2015〕50号文件精神,建立事企分离,采编和经营两分开体制机制,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传媒产业,增强我省党报舆论主阵地的影响力、传播力、引导力和经济实力,设想推动福建日报社和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以下简称“两个主体”)的合并重组(闽委编办〔2013〕183号),拟剥离福建日报社和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的经营性资产,组建“福建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性质定为传媒集团公司,为省管国有大型文化企业,是剥离原报业集团和报社经营性资产组建的转制企业集团,由省政府授权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对传媒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职责,接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行业管理。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对传媒集团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经省政府授权,传媒集团公司对所属二级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下属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名称为福建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将两个主体的所有经营性资产经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后的资产总额作为注册资本进行工商登记。

第四是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进入实际运作阶段,要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明确不同文化单位的功能定位,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等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文化演艺单位内部改革。明确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服务功能,推动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等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里予以重点扶持,增强发展活力。

 

各展所长抓特色

在福建省,能展现各地抓文化产业特色的重要载体是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当时全省各地建设园区热情很高,形成了一批形态多样、功能互补的文化产业园区,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同质化现象明显,有的一哄而起、盲目建设,也有个别的打着发展文化产业的旗号搞房地产开发。2015年省委宣传部,省文改办发文组织开展全省文化产业园区的调查摸底,经过那次全面调查,全省文化产业园区有158个,已建设25个,在建74个,拟建59个,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已建成投资强度不高,每亩不到50万元,入驻文化企业少,土地闲而不用现象仍然存在。那次调研后,省里专门下发了一个指导意见进行规范。原则上每个县市区集中规划建设一个文化产业园区,设区市所在地集中建设2~3个,经过省里认定,各地重点建设的园区约90个。引导园区真正成为集聚文化产业投资和人才的重要平台、实施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和引进文化企业的重要载体、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当时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加强园区规划指导。我们通过深入调研摸清园区的底数和现状,制定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园区建设的目标、定位、条件,推进的程序要求,开展十大重点园区评选,产业集聚效应不断显现。当时全省建成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2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8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闽台文化产业园核心区、海峡两岸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泉州惠安雕艺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部分省级十大重点园区年产值已超过50亿元。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摸清本地区文化产业园区的总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引导园区完善规划,明确发展定位、功能分区和项目布局。原则上每个县(市、区)集中建设一个文化产业园区,对现有基础差、投资强度低的县级及以下园区,要逐步整合到县级园区,对功能定位不明确、缺乏文化内涵或地产化问题严重的园区要坚决予以调整清退。

二是提高集约发展水平。对一些文化产业园区存在投资强度较弱、入驻文化企业少、项目进展不平衡、集约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力争每个园区实现投入50亿元以上,收入100亿元以上,平均投资强度总体不低于每亩70万元;省以下园区力争每个园区实现投入30亿元以上,收入50亿元以上,平均投资强度总体不低于每亩60万元。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划推进园区建设,明确主体功能,壮大主导产业,围绕优化产业结构、做大重点产业、培育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等,建立健全产业设置、企业入驻、项目引导等论证机制,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和集聚水平。

三是加大服务管理力度。定期研究项目引进、土地审批、贷款授信、政策扶持等方面需要协调的问题,强化人才招聘、信息服务、产权交易、企业管理等服务,为入园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省文改办将定期对重点园区进行检查,开展市、县园区规划审查备案工作,指导各地完善布局规划,加大整改清理力度。要求各地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和自查工作,促进园区布局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配置更加优化。

四是注意打造各地的特色。当时福建主要是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支持建立了文化创意集市;支持厦门建立文化保税品艺术市场,打造如曾厝垵等文化市场;支持泉州利用工业厂房建立文创园区,晋江市打造文化创意之都;支持漳州建立农业创意园,打造古城文创市场;支持莆田建立工艺美术品创意产业园;支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创旅游产业园,像宁德霞浦的摄影基地文创园连续列入省十大文化产业园区。平潭是国际旅游岛,要建设两岸共同家园的试点,文化保税区建在平潭具有综合实验区县发展前景。当时我们策划了这项工作,主要是与香港中诺文化科技公司开展前期工作,拟在平潭建设一家文化保税商店,将世界各地的文化创意产品在保税商店销售,同时举办相关艺术展览推介活动,享受海关关税优惠。在推进过程中,由于平潭旅游岛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没有落实,投资方后来把项目投在福州长乐片区,虽然有一些文化元素,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保税区。

 

拓展贸易抓合作

福建是对外开放前沿,海外联系广泛,有许多海外的商会、乡亲,这些是福建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渠道。福建省充分发挥对台优势和对外开放优势,积极推动文化“走出去”,省委宣传部、文改办也组织了许多活动推动这项工作。当时袁荣祥部长先后带队赴欧洲、中东以及中国香港地区和兄弟省开展文化交流、宣传推介和考察活动,与国内外有关文化机构达成了一系列合作意向和项目;制定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开放等政策。当时福建省文化贸易在全国是在前列的,2012年全省文化产品进出口额为1953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444%,居全国第4位。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是福建文化产业的一个优势和特色,我们注意完善支持文化“走出去”政策措施,不断扩大福建文化对外影响力。

具体工作中,第一,我们借助交流平台“走出去”。精心组织深圳文博会参展工作,集中力量办好海峡两岸文博会、版博会、艺博会、花博会等,利用“6·18”“9·8”等综合性展会做好文化产品推介营销工作。省委宣传部专门和香港贸发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作,通过香港平台和渠道宣介福建文化,促进福建文化走出去。办好福建省(香港)文化精品展览交易会、福建书画名家作品五城巡展等活动,推动福州、厦门加快建设国家闽台文化产业试验园,筹备福建省文化产业赴台招商活动。加强与驻外使领馆、海外闽籍华人社团的沟通联系,鼓励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设立营销机构,促进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高效流通。

第二是创新招商模式“引进来”。各设区市牵头各县(市、区),联合专业机构对本地区文化产业的资源、优势和潜力进行梳理包装,综合运用网上推介、媒体推介、会展推介以及组团招商、驻点招商、赴港澳台和国外招商等形式,加大对央企、民企、外企的招商力度,努力实现与“三维项目”的有机对接。在2013~2016年期间我们每年组织一次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工作,专门汇集各地文化产业项目,开展推介,在招商会上请了金融部门阐释文化产业项目的融资政策,当时省建行、招行、中行等金融机构都参加。

第三是策划中餐馆文化“走出去”项目。经我们调查,福建在海外的中餐馆有10万余家,不仅有很多华侨华人到中餐馆用餐,也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当地人到中餐馆用餐,世界各地的中餐馆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场所。我们以此为载体,策划了福建餐饮“走出去”的项目平台,打造福建在文化“走出去”的亮点品牌,先制订了规划和标准,对海外中餐馆植入的内容进行标准化提升,由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承接具体事项。自2013年以后每年选择了海外文化机构作为合作方,对每个海外馆给予一定补贴。利用海外中餐馆宣传中国文化项目受到中宣部的肯定。并经几年的实践打造提升为“福建文化海外驿站”,设计了统一的标识,印制了福建文化简介、福建文化企业推荐、福建文化旅游介绍等资料,定期推向各个海外驿站,与海外华人华侨的文化机构签订合作推广协议,并建立了网络联系,在网上定期推出专家介绍,每逢中国传统节日开展集中活动,实现互利共赢。

四是加强区域联动“求合作”。福建省是海峡西岸的主体,毗邻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也是“9+2”泛珠三角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区域文化产业合作,用好“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发展的巨大潜力,建立跨地区文化产品生产基地和营销中心。注意发挥各地福建商会的作用,扩大福建文化产品对外宣传,寻找合作机会。各设区市之间、各县(市、区)之间也要寻找比较优势,实施错位发展。

 

夯实基础抓落实

文化产业中大量的园区、企业和项目落地在基层,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大量工作在基层。抓文化产业要有抓手,也要有手段,需要相应的调控机制和政策配套。省里设立了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当时资金规模是1亿元,后来增加3000万元,为1.3亿元,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和部分文化事业项目。为了促进各地抓文化产业,省里举办加快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培训班,督促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要积极配合和落实省、市的部署要求,把文化产业各项任务落实到最基层。一是落实园区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加强规划指导,集中力量建好一个产业园区。会同政府职能部门主动指导园区的产业政策落实、空间布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发展等工作,对园区规划要按程序组织论证和审查。定期研究项目引进、土地审批、贷款授信、政策扶持等问题。注意组织文化产业项目的招商活动,积极引进文化企业入驻园区。省、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所在的县(市、区)要从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或其他财政资金中安排资金,在用地、用林、用海审批时予以政策倾斜,支持重点园区发展。二是落实企业培育任务。县(市、区)委宣传部和文改部门要建立挂钩联系文化企业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推动在土地审批、清产核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协调解决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重点加大对省市十强、十佳企业的培育力度,在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税收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帮助策划并申报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专项经费支持。三是落实相关政策任务。当时福建省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推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要求各地加强指导、加强宣传、加强督促,认真研究政策,善于运用政策,引导各地各部门和文化企业真正把政策用好、用活、用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有一件事是我们积极主动参与推动的。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福建特定区域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这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支持加快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大历史机遇。为了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更好地发挥福建在与台湾文化交流、文化贸易等的特殊作用,我们抓住这个机遇,到上海考察回来专门写了一个报告,并提出争取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文化方面的开放政策。建议中央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开展以下试点任务,并在政策上给予放开有关限制或下放审批权。当时提出了三条建议。

一是建议支持中国(福建)自贸区文化功能拓展的试点任务。如设立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运用保税区政策,建立保税仓库、保税展示平台,优化文化贸易通关环境,开展保税贸易、文化创意研发生产和文化艺术品、产品保税展览、展示以及保税仓储、文化经纪等业务。又如设立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开展版权登记、代理、评估、交易、融资等业务,构建版权和图书贸易、出版物印刷、审读等平台。

二是建议给予中国(福建)自贸区文化市场开放试点政策。如允许台商设立合资企业从事影视后期制作服务,台资比例不超过49%。又如允许台商控股合资设立的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企业,股权投资比例不超过70%。说明:根据《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2002年第16号)规定:“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合营中方投资者应当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二)》规定:“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前海、横琴试点设立合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业务。香港或者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的股权投资比例不超过70%”,目前,闽台出版物交流日趋活跃,为吸引台湾投资者来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合作印刷业务,建议参考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前海、横琴试点设立合资企业的规定,允许台商可以控股在福建自贸区内从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合资企业,但拥有的股比不超过70%。

三是提出建议下放相关文化审批权限。如出版方面。目前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实行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和控制,配置我省的CN刊号有限。闽台地缘相近、文缘相通,为加强两地人文交流,建议对于自贸区内编辑制作、面向台湾岛内发行的期刊(繁体),在批准CN刊号方面给予放宽。如文化交流方面。福建省可行使30人以下文化交流团组赴台审批管理权,30人以上的赴台团组项目的相关手续须报国台办、文化部审批。由于福建省在两岸文化交流的特殊性、频繁性,建议对福建自贸区内30人以上赴台团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福建省。

为了解福建自贸试验区文化领域开放政策落地情况,2015年3月10至12日,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成调研组到福建调研了解情况,我们分别在福州、厦门安排了两场座谈会,调研组到福州、平潭、厦门实地调研,带回去了很多福建的情况和建议,对拓展福建自贸试验区文化功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作者系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