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说两岸·
70余年前的《台湾问题辑录》
汪毅夫
老牌的学术刊物《近代史资料》1954年第3辑刊有《台湾问题资料辑录(1945.9—1950.6)》,辑录整理者是70余年前的台湾问题研究学者。让我们感谢他们辛勤的工作、记住他们的名字:丁原英、张振鹤、王仲、何重仁、王来棣 、罗超、刘明远、单斌。
炎夏消暑,读书讲古最相宜。翻撷70余年前的《台湾问题资料辑录》(以下简称《辑录》),随笔而写读书札记。兹录其一二,或可供同道参阅也。
《辑录》记:“1945年10月12日,据重庆《大公报》报道:台闽试航成功,台湾货船抵厦门,船主以台湾既已返归祖国,请以国货待遇报税,而国民党厦门海关以‘未奉明令’为借口,强令仍按洋货进口佂税”。如何看待这个故事?就当时(1945.10.12)而言,台湾船主的说法和厦门海关的做法都没有错、都有道理。然而,台湾船主“以台湾既已返归祖国,请以国货待遇报税”,有情有理;厦门海关虽有“未奉明文”之理却显得无情。于今视之,“台独”分子如赖清德这货,连台湾光复“台湾既已归返祖国”的事实也矢口否认,他们配享“国货待遇”吗?当然是不配。
《辑录》记:“1945年12月14日,重庆《大公报》刊载:国民党司法行政部派赴台湾接收司法工作之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蒋慰祖因贪污案被扣”。我就此谈台湾的审检合署和审检分隶问题。“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司法行政部”,这是什么情况?是“高等法院以下配置检察署”的审检合署、审检同隶属于“司法行政部”的情况。1980年7月1日,台湾实行审检分隶制。各级法院隶属“司法院”,“行政院”的“司法行政部”改为“法务部”,主管检察、监所、司法保护等事务。新建立的各级“检察机关”与同级“法院”平行。蒋经国自诩“审检分隶制是台湾司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辑录》记:“1948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召开新的、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成立联合政府”,“5月7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予以响应。从时间(1948年5月7日)看,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是今之八大民主党派里第一个响应“五一口号”的。《辑录》又记:“1948年7月4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发布了召开新政协的号召以后,热烈响应。本日又在香港邀请了各人民团体及各界开明士绅开座谈会。各人意见总结如下:(1)参加各团体及社会贤达一致拥护中共号召,准备派代表参加;(2)未参加团体,今后努力劝其参加并广泛征求人民的意见;(3)扩大宣传新政协的意义,同时发动郡众斗争,配合新政协运动”。1948年7月4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在香港主持召开各团体、各界开明绅士座谈会,以响应中共“五一口号”,这也是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史应记的光荣。
(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