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1 10:59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汪毅夫



·汪毅夫说两岸·

台胞总兵刘明灯


汪毅夫



《清实录》有一条记载说:清同治五年(1866)十月二十四日,调福建福宁镇总兵刘明灯为台湾镇总兵官。

刘明灯(1838—1895),字照远,湖南张家界人,1859年中武举,1861年入左宗棠楚军,从把总(正七品)、千总(正六品)一路晋升至福建福宁镇总兵(正二品)加提督(从一品)衔。至此(“福建福宁镇总兵加提督衔”),似已升至武职官的天花板。然而,从福宁镇总兵到台湾镇总兵,是刘明灯得到的又一次重用。清代陆路总兵70人中只有台湾镇总兵等10人属于挂印总兵,挂印总兵的权责除了“掌一镇军政、统率本标”外,还兼民政及辖区内的地方事务。镇是总兵领导的军事单位,标是总兵及总兵以上统率的部队。

作为挂印总兵,刘明灯在台湾总兵任内有参与台湾地方外事的记录。

1868年3月,美国商船“罗妹(Rover)号”在台湾南部沿海失事,船员10余人乘舢板从台湾琅峤登岸后被当地居民杀害。由此引发外交争端和军事冲突。陈孔立《台湾史纲要》(九州出版社1996年版)记:“罗妹号”事件发生后,“美驻厦门领事李仙得(Charles William Le Gendre )经台湾镇总兵同意,与科亚首领卓杞笃谈判,就善待西方国家难民、外国船员不得进入村庄等达成协议。从此李仙得接连进入台地,与各部落头目联系并实地调查,成为‘台湾通’,几年后,他充当了日本侵略台湾的帮凶。”这段据实的记载里,有对“台湾镇总兵”即刘明灯的不点名批评。

显然,刘明灯当年越权做了不当的决定。

刘明灯在台湾总兵任内,参与处置因樟脑交易和台湾教案引发的外交争端和军事冲突,则甚为得当、亦甚是得力也。《清末教案》(中华书局1996年版)收《闽浙总督英桂等奏报英船违约在台湾占城掳掠折(1868年十一月初七日)》记:“查台湾樟脑向归官售,洋商以价较昂,各勾奸民潜入内山及梧栖(汪按,台中港)等处不通商口岸,设栈自行收买。驳运出洋,被官厂哨丁阻截。继又有焚拆教堂,并华洋交殴,谋死教徒各案。除业由台湾道府督饬厅县获犯分别枷杖议结者已有五起,尚有未结案两起,及樟脑应议章程,应与英国领事官面商定议。该领事吉必勋性情粗暴,不谙公事,屡次请调兵船,要挟索赔,当经曾宪德督同署台湾府知府叶宗元亲赴旗后口与吉必勋面议。该领事一味狡执,甚至约办之照会,屡次以病诿延。至十月初八日忽闻吉必勋亲带洋将咖当、绒生管驾兵船两号前往安平。旋据安平协副将江国珍以英国带兵官来署,面称欲来攻打地方等情,禀经台湾镇总兵刘明灯派弁查探”,“咖当将前收质银四万两归还绅商,并交还师船弁兵及协署房屋,自行带兵登舟驶回旗后,尚留绒生一船,仍泊安平,经刘明灯札委候补副将萧瑞芳署协副将篆务,该处民心俱已安定等情,并据刘明灯等会禀前来”云云。

附带言之,刘明灯的家乡湖南省张家界市是著名的风景名胜、旅游打卡地,位于张家界市城南的刘明灯及其家族的墓葬石雕群,为湖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