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说两岸·
同治帝谈台湾“生番地方”
汪毅夫
清同治十三年(1874),发生了日军侵台的严重事件。
陈孔立《台湾史纲要》(九州出版社1996年版)记:“1871年12月,60多名琉球人乘船遇风,漂流到台湾南部海岸上陆,其中54人被附近的高士佛、牡丹两社居民杀害,另12人逃脱得救,辗转被送到福州。中国当局给予抚恤,遣送回国”;“当时日本刚开始明治维新,对外要‘开疆拓土’,琉球和台湾成为其向南扩张的目标。日本当权者正酝酿吞并琉球,得到琉球船民遇难事件的消息,就有人提出向台湾兴师问罪”;“1873年,(日本外务卿)副岛出使中国,派随员柳原前光到总理衙门进行试探”,“总理衙门大臣表示琉球是我属邦,人民被害与贵国不相干;而对于‘土番’,却说是‘生番’在‘化外’,‘乃我政教未逮’。副岛把全部谈话归结为:‘生番之地为贵国政教不及之区’,回国后极力主张尽早采取行动。不久日本政局发生动荡,统治集团亟需以外战转移内争,于是决定发动侵台”;1874年4月18日“日本‘台湾番地事务都督’西乡从道中将”率部3000余人入侵台湾;“经过一番外交斗争,最后总理衙门与(日本全权办理大臣)大久保议明‘退兵并善后办法’,10月31日,签订《北京专条》。清政府对日妥协,同意付给‘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抚恤银10万两,留用日军在台‘修道建房等’,付银40万两。日军应从台湾退出,12月20日撤尽”;“《北京专条》表明整个台湾岛的主权都属于中国”。
日军侵台事件发生前后,清同治帝“迭次谕旨”谈台湾“生番地方”,义正辞严。
据《清实录》记载,当日本兵船在厦门停泊,1874年三月十九日同治帝谕军机大臣等:“(台湾)生番地方本系中国辖境,岂容日本窥伺”;四月十四日,谕:“生番地方久隶中国版图,与台湾唇齿相依,各国觊觎已久,日本相距尤近,难保不意图侵占”;四月二十一日,谕:“番地虽居荒服,究隶中国版图,其戕杀日本难民,当听中国持平办理,日本何得遽尔兴兵,侵轶入境?若谓该国仅与生番寻仇,未扰腹地,遂听其蛮觸相争,必为外国所轻视,更生觊觎。衅端固不可开,体制更不可失。该督惟当按约理论,阻令回兵,以敦和好,不得以番地异于腹地,遂听其肆意妄为也”;四月二十五日谕:“生番既居中国土地,即当一视同仁,不得谓为化外游民,恝其不顾,任其惨遭荼毒”;五月二十五日谕:“生番本隶中国版图,朝廷一视同仁,迭谕该大臣等设法抚绥,不得视同化外,任其慘罹荼毒。現据各社番目吁乞归化,即著该大臣等酌度机宜,妥为收抚,联络声势,以固其心,俾不至为彼族所诱”;六月八日谕:“潘霨在琅峤时传各社生番头目,至者百数十人,皆称日本欺陵,恳求保护,并愿设官经理,永隶编氓。仍著沈葆桢等遵奉迭次谕旨,妥为收抚,以固其心”。
(作者系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